閉路循環(huán)噴霧干燥機回用循環(huán)空氣的除濕裝置的制作方法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除濕技術領域,具體涉及閉路循環(huán)噴霧干燥機回用循環(huán)空氣的除濕裝置。
背景技術:
噴霧干燥機是一種將生物、藥品和食品等液態(tài)物料通過霧化加熱加工成粉末狀物料的干燥處理設備。它主要是利用不同的霧化器將溶液、乳濁液、懸濁液或含有水分的膏狀物料在熱風中噴霧,形成細小的液滴,在液滴下落過程中,水分被蒸發(fā)而成粉末狀或顆粒狀的產品,從而在單一工序中同時完成噴霧與干燥兩種工藝過程。
現有的噴霧干燥機的缺陷為:1.大部分部件外置,結構不夠緊湊,不能較好的保護各個部件,外形也不夠美觀,在工作時,受外界因素的干擾比較大;2.該微型噴霧干燥機的霧化器缺少疏通裝置,有可能造成大顆粒物料對霧化器口的阻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閉路循環(huán)噴霧干燥機回用循環(huán)空氣的除濕裝置,其自動化程度高,低濕度尾氣經分子篩吸附塔進一步處理后促使干燥塔蒸發(fā)能力成倍數提高,生產效率高、節(jié)約生產成本。
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閉路循環(huán)噴霧干燥機回用循環(huán)空氣的除濕裝置,其中:包括干燥塔、旋風分離器、冷凝器、分子篩吸附塔、控制箱、循環(huán)風機、水泵、加熱水箱、換熱器、霧化器、排氣孔和觀察窗,所述的干燥塔通過管路與旋風分離器連接,所述的旋風分離器通過管路與冷凝器連接,所述的冷凝器通過管路與分子篩吸附塔連接,所述的分子篩吸附塔通過管路與循環(huán)風機連接,所述的循環(huán)風機通過管路與換熱器右端連接,所述的換熱器左端通過管路與干燥塔的頂端連接,所述的水泵通過管路與換熱器的頂端靠近前側面處接口連接,所述的換熱器的頂端靠近后側面處接口通過管路與加熱水箱連接,所述的加熱水箱通過管路與水泵連接,所述的霧化器固定安裝在干燥塔頂面上的中心孔里,所述的干燥塔的側面上安裝有觀察窗,所述的干燥塔的頂面上設有排氣孔,所述的控制箱安裝在分子篩吸附塔的右側。
為優(yōu)化上述技術方案,采取的具體措施還包括:
上述的干燥塔內安裝有濕度計。
上述的干燥塔由圓柱筒體與錐形筒體組合焊接而成。
上述的控制箱通過電纜分別與干燥塔、旋風分離器、冷凝器、分子篩吸附塔、循環(huán)風機、水泵、加熱水箱、換熱器和霧化器連接。
本實用新型料液經霧化器進入干燥塔,收集后細粉經旋風分離器收集,高濕度尾氣經冷凝器冷凝回收,經冷凝回收后的低濕度尾氣經分子篩吸附塔進一步處理,經處里后極低濕度的空氣經循環(huán)風機進入加熱器加熱后進入干燥塔,實用氣體循環(huán)利用。整套設備通過PLC控制柜實現手動或自動控制并可實現遠程監(jiān)控。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以下幾點:自動化程度高,低濕度尾氣經分子篩吸附塔進一步處理后促使干燥塔蒸發(fā)能力成倍數提高,生產效率高、節(jié)約生產成本。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的附圖標記為:干燥塔1、旋風分離器2、冷凝器3、分子篩吸附塔4、控制箱5、循環(huán)風機6、水泵7、加熱水箱8、換熱器9、霧化器10、排氣孔11、觀察窗12。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出進一步說明:
閉路循環(huán)噴霧干燥機回用循環(huán)空氣的除濕裝置,其中:包括干燥塔1、旋風分離器2、冷凝器3、分子篩吸附塔4、控制箱5、循環(huán)風機6、水泵7、加熱水箱8、換熱器9、霧化器10、排氣孔11和觀察窗12,所述的干燥塔1通過管路與旋風分離器2連接,所述的旋風分離器2通過管路與冷凝器3連接,所述的冷凝器3通過管路與分子篩吸附塔4連接,所述的分子篩吸附塔4通過管路與循環(huán)風機6連接,所述的循環(huán)風機6通過管路與換熱器9右端連接,所述的換熱器9左端通過管路與干燥塔1的頂端連接,所述的水泵7通過管路與換熱器9的頂端靠近前側面處接口連接,所述的換熱器9的頂端靠近后側面處接口通過管路與加熱水箱8連接,所述的加熱水箱8通過管路與水泵7連接,所述的霧化器10固定安裝在干燥塔1頂面上的中心孔里,所述的干燥塔1的側面上安裝有觀察窗12,所述的干燥塔1的頂面上設有排氣孔11,所述的控制箱5安裝在分子篩吸附塔4的右側。
實施例中,干燥塔1內安裝有濕度計。
實施例中,干燥塔1由圓柱筒體與錐形筒體組合焊接而成。
實施例中,控制箱5通過電纜分別與干燥塔1、旋風分離器2、冷凝器3、分子篩吸附塔4、循環(huán)風機6、水泵7、加熱水箱8、換熱器9和霧化器10連接。
以上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僅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凡屬于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